总工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职工

近日,由总工会牵头,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启动全市基层企事业单位“职工满意食堂”评选命名活动。以此推动“食安潍坊”建设,夯实基层单位食品安全保障基础,改善一线职工生活条件,提升服务职工工作水平,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激发职工劳动热情,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据悉,评选命名活动面向全市职工总数300人以上的基层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包括企业食堂、事业单位食堂、社会团体等机构的食堂等。今年将验收命名首批市级“职工满意食堂”50家,包括市直系统(含市属各开发区)10家、县市区40家,采取全市统一标准、各级分别考评、市里登记备案并命名授牌的办法。市级“职工满意食堂”验收工作借助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力量,同时由食堂所在单位广大职工全程参与并实行监督、开展职工满意度测评。评价标准实行百分制量化评估,主要包括组织领导、设备设施、日常管理、饭菜质量、服务水平等五个方面,其中,对无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和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职工食堂,实行一票否决。整个活动分宣传发动、整改提升、自评申报、考察初评、公示和评选命名等六个阶段。年底前将对验收合格的基层单位食堂,由市总工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命名,颁发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