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亭区努力打造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平台

寒亭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总工会的指导下,围绕“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始终坚持“基层为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会处理劳动争议原则,结合“平安寒亭”创建工作,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为重点,积极开展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有效促进了区域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和区域经济的较快发展。寒亭区总工会被省总工会命名为“山东省工会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示范单位”。
一、强化源头管理,建立法律维权工作领导格局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全区的工会工作,把职工维权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到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议程。成立了由区委分管领导为组长、人社、法院、司法、工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职工维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全区的职工维权服务工作。各街道、开发区、委局公司、各大企业工会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区工会与区政府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职工维权帮扶工作,帮助解决职工维权法律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制订了“全区职工维权服务工作考核方案”、“寒亭区职工维权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办法”等文件,促进了职工维权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机制建设,建立法律维权服务阵地
区总工会建设一体化运作、一站式服务、开放式办公的“职工综合服务大厅”,设立了法律援助、职工信访等服务窗口,依托职工服务中心为平台,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一是组织到位。在 5个街道3个(园区)8大系统设立法律援助服务分站,在较大企业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点,设立了工会法律援助协调员,以街道、八大委局维权帮扶为支撑,以企业工会维权帮扶点为基础的横到边、纵到底的三级维权法律援助网络。二是人员到位。与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工会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的意见》,全区共组建了近 40人的法律援助队伍,配有法律援助志愿者37名,聘请了2名专业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免费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咨询。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配备劳动法律监督员356名,凡是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同步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达到100%,配备劳动争议调解员583名。三是设施到位,建起了法律援助室、心理咨询室,配备了微机和打印机,建立了工作档案,建立了就业超市网站,安装了热线服务电话,开设解答咨询、受理申请平台。四是协调关系到位。建立领导接访制度,由5位主席轮流带班,接受困难职工的咨询,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研究确定咨询问题处理方案。五是培训到位。举办了工会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邀请区司法局专业律师做了法律知识专题讲座。举办了全区工会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班、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举办了“学法用法演讲比赛”提高了工会维权法律服务水平。六是专项经费到位。区工会设立了职工法律援助专项资金。职工法律援助维权列入本级工会经费预算,专款专用。并建立了表彰奖励机制。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健全工作制度,增强法律援助工作实效
建立健全了工会维权工作相关机制,不断提高了工会组织维权工作的实效性。一是完善相关程序规则,制定法律援助工作职责,明确了为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和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参与调解仲裁,进行法律援助。制定了《职工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制度》《职工服务中心法律服务制度》《职工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办法》《区工会领导接访制度》,制作悬挂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流程图》和《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开通了维权服务专线电话,建立了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节假日值班制度,畅通了职工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渠道,确保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及时有效。二是建立律师联合调处机制。职工法律援助站无法通过调解处理的纠纷案件,移交承办律师办理,做到案件全部办结。三是建立健全了各类维权档案,确保了法律援助工作有效开展。四是提高依法维权能力水平。加强法律接待员法律维权知识培训。每年组织1-2期法律援助中心和各基层法律援助点法律接待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援助技巧等知识学习培训,增强他们为职工提供维权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法律工作人员的素质,使每一位工会干部能懂法、会维权。
四、营造维权氛围,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开展
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加大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编印下发了《职工维权手册》、《农民工进城务工百问百答》等宣传手册。二是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对《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宣传。三是开展现场咨询接待活动,为农民工解答法律疑难和宣传法律知识。为职工、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和维权引导,采取多种措施,扩大法律援助服务对象的覆盖面。四是围绕“七五”普法和“下基层、接地气、办实事”活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六进”活动,进一步将法律援助服务向最基层各个层面延伸。今年来,全区工会法律援助志愿者先后上街进行普法宣传十多次,受理工会法律援助案件8件,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8起,接访职工25余人次,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30余人次,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