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出台《精文简会十项措施》



近日,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市委办公室出台《精文简会十项措施》,对今年精简市委文件和会议提出具体意见。现公布如下:
为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中办发〔2019〕16号)和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精文简会工作的十五条措施》(鲁办发电〔2019〕50号)精神,按照市委"工作落实年"要求,下气力改进文风会风,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现就市委精文简会进一步提出如下十项措施:
一、明确2019年市委文件、会议控制指标。根据上级和我市提出的2019年文件、会议精简1/3以上的要求,明确今年市委文件控制指标分别为:"潍发"10件、"潍办发"18件、"潍办字"26件、"潍办通报"24件、"潍办发电"195件、"参阅件"34件(以上指标不含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的配套发文,干部任免奖惩类文件,请示、报告、函、批复类文件,机构改革类文件,以及内容纯属部门内部事务的文件等5类文件数量),对"潍委""潍发电"文件也要从严控制;市委会议控制指标为33个(不含上级要求召开的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全体会议以及机关小型会议等4类会议数量)。
二、严格执行文件配额管理和审批制度。对2018年以市委和市委办公室名义发文较多的25个市直部门实行配额管理,以2018年发文数量削减1/3作为2019年发文的限额;对其他市直部门、单位以市委或市委办公室名义印发文件实行提前审批制度,除市委常委会会议确定印发的文件外,以市委名义印发文件,须经市委书记审批同意;以市委办公室名义印发文件,须经市委秘书长审批同意。市委办公室要加强文件制发过程控制,每季度将控制指标文件的具体限额、发文总量、限额内发文数量以及指标余量列出清单,报市委和市委办公室有关领导同志。大力精简各类简报报表,未经法定授权或市委批准,任何市直部门不得要求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党(工)委上报材料报表,不得要求党(工)委负责人在报送材料上签字。
三、建立文件前置审核机制。拟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的市委和市委办公室文件稿,市直有关部门须提前报送市委法规室,对发文的必要性、文稿篇幅、政策规定等进行审核,对可以提交会议研究的出具书面意见。市直有关部门在向市委总值班室报送该类议题材料时,需一并报送经审核同意文件上会研究的书面意见,否则市委总值班室不予接收。
四、规范文件退办机制。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的文稿,凡建设性、创新性政策措施占不到文件主体,或问题导向性不强、政策含量不高的,市委办公室予以退办、一律不发。中央文件和省委文件已发至县级或公开发布,规定的内容比较明确具体,且没有要求地方制定配套文件的,我市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可直接按相关规定翻印至基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严控文件篇幅,部署全局性工作的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不超过3000字,市委办公室对不符合要求的文稿予以退办,确需超过的须经市委书记或秘书长特批。
五、确保文件部署落地落实。建立市委政策性文件落实"六步工作法",文件出台后做好公开发布、深入解读、定向宣传、定期督查、媒体跟踪、专项评估工作,充分发挥政策惠企惠民作用。建立健全文件公开发布机制,对有关重要文件通过新闻媒体或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深入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运用效果。紧紧围绕企业、业户、社会公众的具体需求搞好政策宣传,分类分项提供给政策对象,需配套的跟上细化措施,强化"点供"效应。改进督查方式,定期调度、核查文件实施情况,督促落实管用措施。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回访、暗访等形式及时发现政策落实的"堵点"和"欠点",加大曝光和引导力度。建立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制度,明确评估主体和标准,根据评估结果强化工作推进,对不适宜的政策及时调整完善。
六、增强召开会议的计划性。统筹谋划安排会议,根据会议议题、工作需要、领导和基层时间安排等确定最优方案。健全完善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秘书长或市委办公室主任于每月底召集,对下个月拟召开的会议进行统筹调度和安排。实行会议预告制度,对一个时期集中召开的重要会议发出预通知,便于各级各有关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各自工作。市委常委会会议原则上于每个月的第一整周和第三周的周一召开。
七、加强会议优化整合。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召开会议,能开视频会的,不多级集中开会,人员层次较多、规模较大的会议原则上以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形式召开;能小范围解决问题的,不大范围开会;能现场调研解决问题的,不召集人员开会;能一个会议解决问题的,不分别开会.
能接续召开的,不另行组织会议。对一些征求意见、了解情况的会议,不请参会同志到上级机关开会。
八、严控会议规格规模。市委召开的全市性会议,请市委常委集体出席,其他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只请相关常委出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可以安排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其他市领导召集的会议,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不得要求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域以外的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涉及专项业务工作的会议,可由部门熟悉情况的负责人参加,不硬性要求主要负责人参加。未经市委批准,市委常委不出席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合理确定参会范围,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参加,不直接承担落实任务的一般不安排参会。
九、切实保障会议质量。会议要解决的问题、达到的效果,目标要明确,措施要务实。会议筹备要围绕解决突出问题搞好调研分析,真正把症结分析透、把思路理清楚、把措施研究实。会议讲话、文件准备不充分不召开会议,不刻意搞会议精神传达不过夜。会议安排交流发言的,发言要紧扣主题,结合实际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不搞泛泛表态。要严肃会议纪律,认真落实市里出台的《严肃会风会纪八项规定》,严格会议请假、着装、参会时间、会场纪律、保密规定、宣传报道等要求,加强检查和通报,确保会议实效。
十、加强对精文简会的组织领导。大幅度减少文件和会议,是改进匯率工作作风、减轻基层负担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严肃的纪律要求。市委领导同志要带头落实精文简会措施,积极支持市委办公室严格履行文件会议审核把关职责。市委办公室要勇于负责,严格标准要求,建立健全统计、分析和刚性控制机制,充分发挥关口和闸门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市委办公室做好精文简会工作,不简单以过往惯例为由提请发文开会。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推动精文简会取得明显成效。